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被公司辞退了,公司也没给出合理理由。我想知道公司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国家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有啥法律规定,我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能赔偿多少,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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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对于劳动者来说,这可能意味着突然失去工作和收入;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用人单位在这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就属于违法解除。 该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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