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作为抵押和做为抵押哪个优先?

我在处理一些抵押相关事务时,遇到一个情况,涉及到两个抵押表述,一个是‘作为抵押’,一个是‘做为抵押’,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哪种表述对应的抵押具有优先性,想了解下到底哪个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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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作为抵押”和“做为抵押”本质上在法律意义上并没有区别,“做为”这种表述并不准确规范,通常正确的表述是“作为抵押”。在探讨抵押的优先性时,并非由表述方式决定,而是由相关法律规定的抵押设立的条件、登记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简单来说,如果多个抵押都进行了登记,那么先登记的抵押具有优先受偿权;要是有的抵押登记了,有的没登记,登记的抵押优先于未登记的;如果所有抵押都没登记,那就按照各个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来分配抵押财产变现后的价款。所以,不能依据“作为抵押”或所谓“做为抵押”来判断优先顺序,而要依据抵押登记等法定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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