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不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在探讨年终奖不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年终奖的性质。年终奖是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员工表现等因素,在年末给予员工的一种奖励。它并非是员工工资的固定组成部分,但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等中明确约定了年终奖的发放条件、标准等,那么年终奖就具有了一定的“法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虽然没有直接提及年终奖,但如果年终奖被明确约定为工资的一部分,或者用人单位有发放年终奖的承诺,那么不发放年终奖就可能被视为克扣或拖欠工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其中,劳动报酬就可能涵盖了年终奖。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关于年终奖的明确约定,而用人单位不按照约定发放年终奖,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工资条、业绩考核记录等,以证明自己应得年终奖以及用人单位未发放的事实。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关于年终奖的明确约定,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决定不发放年终奖,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可能难以得到支持。因为用人单位有一定的自主经营权,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以及发放的标准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