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竞业协议不给钱是否有效?

我离职时签了竞业协议,但离职后公司一直没给我钱。我现在有点纠结,不知道这个协议还有没有效。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没给钱的竞业协议到底算不算数,对我有没有约束,希望能详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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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竞业协议不给钱并不一定就无效。首先来了解一下竞业协议,它是用人单位和知悉商业秘密等重要信息的劳动者约定,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能到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也不能自己开展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如果竞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比如主体适格(签协议的双方有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范围合理(限制的工作范围合理)、期限合规(不超过二年)等,即便未支付经济补偿,在一定条件下仍可能是有效的。要是劳动者已经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而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也会支持。 然而,如果竞业协议本身存在主体不适格、限制范围过宽或期限过长等违法情形,即便支付了经济补偿,该协议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比如协议限制的人员范围不合理,连普通员工都被纳入竞业限制,或者限制范围大到不合理程度,这样的协议就可能存在问题。 所以,不能简单判定竞业协议不给钱就无效,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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