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由实际工作的公司缴纳合法吗?


社保不由实际工作的公司缴纳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保缴纳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正常情况下,实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社保不由实际工作的公司缴纳也可能是合法的。比如,存在劳务派遣关系时,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的义务。也就是说,在劳务派遣中,员工实际在用工单位工作,但社保是由劳务派遣单位缴纳的,这种情况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如果不存在合法的劳务派遣等特殊情形,实际工作的公司不缴纳社保,而是由其他公司代缴,这种做法可能存在法律风险。一方面,这可能会导致员工的社保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比如在发生工伤等情况时,可能会因为社保缴纳主体与实际用工主体不一致而产生理赔纠纷。另一方面,对于公司来说,这种行为也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处罚。 如果遇到社保不由实际工作的公司缴纳且不存在合法理由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为自己缴纳社保。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由相关部门责令公司改正。劳动者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