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盖了公章但没交社保怎么办?
我从公司离职了,拿到的离职证明盖了公章,可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没给我交社保。我担心这会影响我之后的社保权益和福利。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我有哪些权益可以维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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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分析公司没给您交社保这种行为的性质。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公司不给您交社保的行为是违法的。接下来,说说您可以采取的措施。您可以先和公司友好协商,提醒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为您补缴社保。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投诉,他们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另外,您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在维权过程中,您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离职证明等,这些证据能更好地支持您的诉求,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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